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<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25号)规定,新增学位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,均应接受专项合格评估;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点,均须参加6年一轮的周期性合格评估。五大联赛美术与书法、戏剧与影视、设计3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于2023年获批,需参加专项合格评估;艺术学、设计学学术学位授予点将进入下一轮周期性合格评估。
编制《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》是学位点合格评估自我评估阶段核心工作与常规工作,贯穿自我评估全过程。为持续推进五大联赛学位点建设,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,确保顺利通过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与专项合格评估,全面总结2025年各学位点建设成效,现就2025年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告编制范围
1.学术学位授予点:艺术学、设计学
2.专业学位授予类别:美术与书法、戏剧与影视、设计
二、工作要求
1. 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《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》编制工作,组建专项工作团队,系统梳理学位点年度建设情况,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,科学制定后续建设计划,确保报告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、重点突出。
2.依据《五大联赛赛程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》,报告编制责任分工如下:
(1)艺术学:由人文艺术学院负责撰写;
(2)美术与书法:由造型艺术学院负责撰写;
(3)戏剧与影视:由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负责撰写;
(4)设计学:由除造型艺术学院外的其他相关学院,分别负责撰写本单位对应研究方向的建设成果;
(5)设计:由除造型艺术学院、人文艺术学院外的其他相关学院,分别负责撰写本单位对应研究方向的建设成果。
各学科之间、各专业学位点之间所涉及的专任教师不得交叉归属。各专业研究方向参照《2025年研究生招生目录》。(/info/1117/71240.htm查询招生目录网址)
3.报告编制紧扣目标定位、学科方向、师资队伍、人才培养数量质量与特色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学术交流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。
4.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,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,不得定性描述。定量数据除总量外,尽可能用师均、生均或比例描述。相关数据统计,清单列表可以使用图表表示。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,必须真实、准确,有据可查。(数据统计内容可参照《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》附件2)
5.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《学位授予点年度建设报告模板》(附件 1)撰写,确保内容框架完整、逻辑清晰。可参考2024年设计学、艺术学学位点年度建设报告。(查询路径:研究处官网-学位管理)
6.报告中涉及的数据与内容,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三、材料报送
各培养单位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撰写与审核工作,将纸质版《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》(加盖单位公章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)提交研究生处,电子版发至邮箱252282382@qq.com。
四、《年度报告》格式要求
(1)一级标题:三号黑体
(2)二级标题:小三宋体加粗
(3)三级标题:四号楷体
(4)正文:四号宋体,行距24磅。
(5)表格:表序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,两者之间空1字符,宋体五号居中;表格内文字为宋体,大小根据内容自行调整。
(6)图: 图序和图题置于图的下方,两者之间空1字符;宋体五号居中。
研究生处
2026年3月19日